在所罗门霍尼亚拉市内和周围以及一二处别的地方已经建立了一批小型制造企业,可是,没有一家对群岛经济起到任何重大作用,制作活动包括锯木、细木工及家具制造,造船及船舶修理,烟叶焙烤及加工处理,一些乡村还制造独木舟,小型雕刻以及编织篮筐和席子,除马莱塔开发公司外,绝大多数企业是外来移民所有的。 按照所罗门现行法律,“受保护”和“先驱者”的地位是可以经批准授予的,一家受到保护的工厂企业,实质上就是一家垄断企业,每两年检查一次,如果认为某一家工厂企业对公众有利,并且除了受保护之外就没有能力发展的话,就可以被批准给予保护,实业先驱者的地位可以授给新公司:所给与的特权通常采取五年负税方式,或除规定的折旧外,还容许在资本设备支出上扣减投资额10%、25%或50%不等,进口货物是通过几个大进口商、小店主,代办商和传道会分配的,在霍尼亚拉、吉佐、奥基和图拉吉等地设有贸易商店,其中不少是中国人所有的,当地岛屿土人,间中还有中国人或欧洲人所经营的小商店和合作社则分布在各岛屿。 |